安徽宿州政府縱容官員濫殺無辜、草菅人命,求天理
2016-10-20 20:10:15 來源:法制中國網
安徽宿州市政府無法無天、縱容官員濫殺無辜、草菅人命、官官相護!!!求事實!求公道!求天理!!!
劉洋,生于1990年09月26日,江蘇徐州人,25歲-人生如花似玉的年齡,正是人生美好時刻剛剛開始,作為家中唯一獨子正式開始承擔家庭重任、反哺父母之時,作為一名社會青年用自己勤勞的雙手履行責任回報社會之際,可是,一場本來不該發(fā)生的浩劫卻悄悄的降臨在這個活波可愛、天真浪漫的青年身上,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2016年09月10日凌晨夜3時!真是晴天一個霹靂!真是晴天一個霹靂啊!噩耗傳來,我的那不善言語的在部隊服役幾十年的父親---一名為國戍邊多年從來沒叫過苦、叫過累的傷殘軍人病倒了,至今不能開口講話!我的那堅強的母親更是如一片被凜冽、勁猛的寒風吹落的殘葉,至今昏迷不醒!蒼天啊!大地啊!誰能來救救我們這不幸的家庭!是救苦救難的菩薩,還是那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、絕無任何私心黨和政府呢?數月來,我迷茫,我彷徨·····
我們家有四口人,來自普通農民家庭,劉洋是我的弟弟,我們倆從小就相親相愛姐弟感情特別好,我弟弟從小就是一個懂事可疼的孩子。我們家因奶奶和母親常年患病,醫(yī)藥費開支巨大,父親收入微薄,家庭欠下很大一筆外債。六年前,我考上大學,因為家里負擔重,我準備輟學;可是懂事的弟弟卻說姐姐你上學,我成績不如你,我是男子漢,我輟學打工支持你!第二天,他悄悄地離家而去外出打工了。就這樣,他開始踏上了社會!開始到工地搬磚頭、后來又自學挖掘機技術,最后成為一名挖掘機駕駛員。可是現(xiàn)在竟陰陽兩隔,來不及說再見,再也不相見!至今,我依然在自責、哀怨、憂郁、淚水已干,心在滴血·····
一、 案件經過2016年9月09日晚上8點鐘,劉洋給媽媽打電話,說老板今天安排加班,晚上可能得熬夜!媽媽說你得注意身體,他說沒事我身體好,得多苦點錢好把你身體病治好。
9月10日上午9點鐘,家里突然接到一個神秘電話,聲稱劉洋出事了。讓我們趕緊往安徽省宿州市褚蘭鎮(zhèn)寶里山,電話里只留下一句隨即掛斷,那一刻我父親癱了,或許是心靈感應,我父親瞬間倒地癱爬,連滾帶爬堅持到村頭路口癱趴著,焦急和恐懼的內心致使我父親意識不清,間歇性昏迷不醒…就這樣在車子上堅持去往指定出事地點。關于我母親開始是隱瞞的狀態(tài),天真的認為說看看情況再決定怎么跟母親說,她一直體弱多病骨瘦如柴的被病魔纏身,我們都怕她承擔不了挺不過去,在我內心一直強大的父親也瞬間崩塌瓦解,何況是我體弱多命可憐的老母親,這個噩耗比直接奪取他們的性命更殘酷、殘忍,至今為止我八十五歲的老奶奶還被我們隱瞞著,我的家已經徹底崩塌摧毀了,我不能再要活著的親人們有事,關于我自己,我不能倒下連悲傷的資格都沒有,我必須強忍承擔這一切,我可憐的弟弟竟是如此的苦命,他有什么錯?為何被逼致命?他死的那么悲慘無助又是如此之冤!9月10日上午11點多鐘,我們家里親戚等人急迫趕到安徽省宿州市褚蘭鎮(zhèn),卻被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集體閉門羹,事發(fā)地政府鎮(zhèn)里無人接待,派出所緊閉大門,家人及親戚朋友全部被派出所拒之門外,死者家屬的心情無人問津,就這樣一直圍癱坐在派出所門外,直至下班都沒人理睬,天黑路遠,無奈之下我們不得不驅車離開。直至第二天早,當地政府有個叫劉廣輝的副書記以上訪的名義接待我們,隨后我們見到當時國土局在場人員卜秀峰,之后卜秀峰給到我們的說法是:“2016年9月9日,國土資源所接到鎮(zhèn)政府楊輝書記的通知,要求其突擊檢查后山采石情況,9月10日凌晨3點左右,國土資源所卜秀峰等三名人員派出所兩名民警一同執(zhí)法。劉洋當時配合他們執(zhí)法,協(xié)助開挖掘機。但在下山途中,突然沖出2輛車橫叉在挖掘機前,來人下車后拉開劉洋駕駛的挖掘機門,推其逃跑。因旁邊有一山塘,塘中有一米左右的水,劉洋不慎墜塘身亡。”
事發(fā)后,我們走訪附近村民及在場人員了解到,在9月10日事發(fā)這天當時之前,國土資源的人已經在當地山頭蹲點,待我弟弟駕駛的挖掘機剛到采石,剛開始動兩下,就被預謀蹲點的國土資源局的人阻攔,開始我弟弟是百般配合(國土資源局卜秀峰所長有證詞錄音證明)配合將挖掘機開往下山的途中,在下山途中,老板安排別人突然攔車后拉開劉洋駕駛的挖掘機門,推其下車后,將挖掘機遠程控制鎖住,逼其逃跑。就在這時候,國土資源局的人行車急追猛趕追逼劉洋,天黑車燈晃眼路況不清,是國土資源局的人活活把我弟弟逼致墜崖致死,這些所謂政府官員的殺人兇手,逼死我弟弟后竟然沒有一個人施救,殺人不見血的畜生們,眼睜睜看著我弟弟活活死去…
事發(fā)至今已經一個多月,當地公安局未給出任何案件的進展情況,一味推托,相互推諉,一直讓我們等、等、等?,F(xiàn)在更是電話不接,推脫不管。
二、本案疑點重重,視若罔聞是為何?1、本案中牽扯到褚蘭鎮(zhèn)國土資源所的3名人員和褚蘭鎮(zhèn)派出所的2名民警,鎮(zhèn)政府和褚蘭派出所能否負責偵辦此案?會公平公正嗎?為何不向上請示回避?褚蘭派出所自查自案是否違法,是否有包庇行為?這些都不得而知。
2、按照國土資源所在場人員卜秀峰的陳述,劉洋當時主動配合執(zhí)法,并未逃跑,因突然出現(xiàn)的兩輛轎車攔住劉洋,其中有人拉著劉洋,催其逃跑。夜晚行車需開車燈,上山只有唯一的一條路,車輛不可能是突然出現(xiàn)的,在車輛出現(xiàn)到劉洋墜塘的時間里,民警和執(zhí)法人員在做什么?警方遲遲查不到該車輛和人員的任何信息,公安系統(tǒng)的偵查手段呢?監(jiān)控呢?對此只有兩個解釋:第一,車輛相關人員已經走通關系,意圖蒙混過關、逃之夭夭;第二,就是根本就沒有這兩輛車的存在,根本是國土資源所和民警因執(zhí)法不當濫用職權導致劉洋死亡而找出的推脫之詞。
3、案發(fā)當時是凌晨3點鐘左右,刑警隊在上午11點多才詢問國土資源所的3名人員和褚蘭派出所的2名民警。發(fā)生人命關天的大案,這5人不僅沒有被作為嫌疑人第一時間控制訊問,而是自行離去,據說回政府進行匯報,試問:向誰匯報?匯報了什么?得到了怎樣的指示?是否有串供?供述還能否可信?等等這些都沒有查清,怎能草率定案?
4、按照規(guī)定,行政執(zhí)法必須有執(zhí)法記錄。我們要求查看當時的執(zhí)法記錄,卻推脫說沒有,其他車都有,恰好當天開的那輛車上沒裝。是巧合還是故意?事發(fā)后2天,該車莫名消失,我們遍尋不得。卻在第三天又回到國土資源局樓下,這兩天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秘密?
5、我們找到宿州市褚蘭派出所,要求面見事發(fā)時在場的兩名民警了解情況。得到的答復是:都是臨時工,已經走了。對此我們只能無語,臨時工?臨時工能有執(zhí)法權?臨時工在出事后就立馬消失?臨時工就不能告知姓名?臨時工就能推脫責任了?這中間如果沒有貓膩,沒有見不得光的事情,為何要躲?請不要用“臨時工”侮辱民眾的智商,寒了民眾的心!
6、劉洋從事挖掘機工作數年,對山地地形地貌都有了解,其明知山塘陡峭,不可能自己掉落山塘尋死。頭部和右臂有多處傷痕到底是怎么回事?是墜落傷還是被人擊打致傷?是失足滑落還是被人推下山塘?也沒有查清。這些至關重要的疑點沒有查清就想草草定案,是在掩蓋什么?
7、事發(fā)當時人民警察、國土資源所官員均在場,能救卻不救,導致劉洋在水中泡了7個多小時,直至10點多鐘才被附近百姓打撈救起。試問:不是醫(yī)生,在不能確認劉洋已經死亡的情況下,有義務救卻不救,劉洋有可能是暈厥后被淹死的!這不是不作為的犯罪嗎?為什么沒有人盤查?沒有人追究?沒有人采取任何措施?就因為老百姓的命微不足道嗎?政府和派出所對劉洋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!!!
8、案發(fā)當時,有一個與劉洋一同工作的人,也是知情者之一,至今都沒有查到任何信息。警方聲稱查扣了案發(fā)現(xiàn)場一輛浙江牌照的車,車上的人員卻都杳無蹤跡,這些人也在事發(fā)現(xiàn)場,卻也沒有找到任何信息。這些人知曉案件的真實情況,警方卻置之不理,偏聽偏信,這就是警方的辦案方式,選擇性采信供述即可定案。
9、本案中,老板、挖掘機的機主、山塘的老板都有登記,信息明確具體,我們要求警方查證,均告知在查,卻沒有任何結論。至今我們連這些老板的基本信息都不清楚,我們不明白,作為警方,這種輕而易舉的小事為何拖延至此?相關人員至今連姓名都沒有查清?我們提供給警方的電話也沒有任何進展?這又是為何?
10、涉案的寶里山按說沒有手續(xù)是不允許開采的,那政府將開采權許可給了誰?是否有開采資質?這里面有黑暗交易嗎?......涉案山塘近幾年已經屢屢出事,政府采取安全措施了嗎?難道只為收錢,不管老百姓的死活?為了避免有人繼續(xù)受害,我們會進一步要求政府信息公開,查處違法犯罪,為這些無辜的受害者討一個公道!!!
此案的疑點還有很多,事發(fā)至今已經一個月了,我們處處碰壁,沒有看到任何材料,我們親屬在夜以繼日的工作,到處去取證,調監(jiān)控。找線索、走訪村民。凡我們走到之處,人們都說這些工作應由警方來做。而警方是一拖再拖,不予偵查,這樣繼續(xù)下去,勢必延誤偵查良機,導致劉洋被害一案成為永久性的謎案。
宿州市褚蘭鎮(zhèn)派出所及刑警隊的做法就是我們提出一個疑點,他們就簡單的排除,而不是主動地去找線索,找證據來進行認真的分析。我們每次找到他們,他們都回答:我們正在做。時至今日,仍無進展。因為認定意外最省力、省事、沒有任何壓力,這樣對誰都好解釋,但他們可曾想過,這時我們家屬是多么不負責,多么殘酷啊!
此案牽涉褚蘭鎮(zhèn)派出所和鎮(zhèn)政府,還牽連開礦采礦的人員,褚蘭鎮(zhèn)派出所不宜偵查此案,希望上級檢察機關插手調查此案,給我們一個客觀、公正的解釋。“兔子逼急了也會咬人”,如果不給家屬一個交代,那么,我們又有何顧慮呢?我們相信:正義雖然喜歡遲到,但從不缺席!不查清真實情況,劉洋死不瞑目,我們永不罷休!
“我們跟它講法律,它跟我們講政策;我們跟它講政策,它跟我們耍流氓·····”當代法制社會怎能隨意草菅人命?歡迎各媒體和記者跟蹤調查,讓事件真相得到還原,將草菅人命的不法之徒繩之以法,還死者一個公道!
我們在等待,在企盼·····只要明天的太陽照樣升起!!!!
死者劉洋家人聯(lián)系電話:父親劉振章:15751430677
母親陳之蘭:18914965165
郵箱:liuting919@126.com姐姐劉婷: 13732664819
微博:劉洋唯一姐姐微博
父母年紀大了,喪子之痛已快要去他們性命,煩請各界好心人士聯(lián)絡姐姐劉婷,感恩最難之時伸出援助之手的你們,感恩你們謝謝大家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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